这个“推荐”,是为我推荐,还是为公司推荐?
“有一套很推荐的房源”。
找房时一定会听到这句话。这时你是否想过:这个推荐,是对我而言的推荐,还是对这家公司而言的推荐?
住日家是专注东京港区、都心高端租赁的中介公司,并且不持有任何管理房源。这不是因为规模小,而是创业时的设计。先说明一点:这篇文章不是在批评带管理业务的同行。
诚实的公司和从业者很多。问题不在个人善恶,而在于行业的收益结构里,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机制是内置的。我们做的选择是:不拥有这个结构本身。
引力①:双方代理。2025年,国家出手规范
日本的不动产中介可以同时向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收取报酬,即所谓“双方代理”。因为同时代理双方利益,长期被指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;在美国约半数的州和新加坡,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。
追求双方报酬的动机会催生“房源封锁”(囲い込み)。
不让其他公司介绍自己的独家房源,以便自己同时赚取双方报酬。这不是传闻: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宅建业法施行规则修订,要求专任媒介房源在行业数据库REINS上如实登记交易状态,虚假登记的封锁行为成为行政处分对象。而行业调查显示,约六成从业者表示经历过或见闻过封锁。国家修改规则的事实本身,说明这个结构确实存在过。
引力②:广告费(AD)。影响“推荐顺序”的钱
租房市场里有一笔承租人几乎看不到的钱:出租方付给带客中介的广告费(业内称AD),行情为1至2个月房租。越急于填补空置的房源,AD越高,而带AD的房源在业务提成的作用下更容易被优先介绍。行业团体也指出,超出实际广告费用范围的AD在报酬规范上可能存在法律问题。
也就是说,摆在你面前的“推荐排序”里,可能混入了与你的需求匹配度无关的变量。顺带一提,承租人支付的中介费,法律上的原则是0.55个月房租;要收取1个月,需要在委托时点获得同意。中介费和推荐理由,都是可以开口问的事项。
引力③:自有管理房源。管理与中介兼营的宿命
第三个引力是本文的核心。兼营管理业务的中介公司,越是把自家(集团)管理房源的空置填满,管理收入和与业主的关系就越稳固。管理与中介放在同一个组织里时,利益冲突的场面可能日常性地出现。
这在行业内是公开讨论对策(部门分离)的已知结构。
再强调一次,这不是恶意的问题。无论从业者多么诚实,公司的损益表都在希望“从自家管理房源成交”。最终决定介绍优先级的,不是人品,而是收益结构。
所以,我们选择不拥有这个结构
创业时我们问自己的,不是“怎样才能保持中立”,而是“怎样才能成为一家只能中立的公司”。答案很简单:三个引力中最强的“自有管理房源”,从一开始就不持有。
管理房源为零,意味着无论哪套房源成交,我们的管理收入都不会变化。不存在想优先清空的库存,提案的标准就只剩下一个。
是否最符合客户的条件。
中立中介能承诺的,和不能承诺的
只讲结构不够公平,这种模式的边界也写在这里。
- 能承诺:每一条推荐理由都可以解释。除了“符合你条件的某一点”,不存在其他理由。
- 能承诺:不会发生因管理库存而产生的介绍偏向。结构上就不存在。
- 能承诺:中介费和费用明细最先开示,包括法律原则是0.55个月这一点。
- 不能承诺:我们没有“只有本公司才有的私藏房源”。我们的强项不是库存,而是比较与谈判的质量。
- 不能承诺:不会说“这套绝对没问题”。哪套最合适,永远取决于你的条件,属于个别判断。
选中介时,先看“结构”,再看“人”
找房时选中介公司,除了感受业务员是否亲切,也请看一眼:这家公司的收入从哪里来。因为最终决定推荐排序的,就是这个变量。
整理一下本文的要点:房源封锁真实存在过,2025年1月起成为处分对象,约六成从业者有经历或见闻;租房的“推荐顺序”里可能混入AD(行情1至2个月房租)这个变量;管理与中介兼营时,结构上容易产生利益冲突;住日家用“管理房源为零”的设计来保证中立。
参考资料
本文引用的均为公开的制度说明和行业调查。个别公司的实际做法各不相同。
最后
住日家是专注东京港区、都心高端租赁、不持有管理房源的中立中介。“现在别家推荐给我的这套房,真的适合我吗”。
这样的第二意见咨询我们也欢迎。我们没有想卖给你的库存,所以可以给出平直的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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